截至2017年7月末,证监会共审核323家公司的首发申请。其中,269家首发获得通过,通过率为83.28%。相比2015和2016年将近90%的通过率,随着证监会在发审环节的审核日益严格,2017年这一数字出现了明显下降。结合发审会信息及反馈意见,IPO过程中证监会发审委关注点也越来越细致,下列列举了审核各个方面的关注问题细节。
一、历史沿革
1.历次出资、增资及股权转让的资金来源、合规性、纳税情况;
2.增资及股权转让的原因、价格、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3.新增股东的详细情况,与发行人、中介机构关联关系;
4.用于出资的专利、技术的具体形成过程,是否存在使用发行人自有技术出资的情形,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
二、实际控制人
1.实际控制人认定的依据、真实性、稳定性、合理性;
2.股权集中的,关系密切亲属任职的情况;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3.共同控制情况下,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的时间、实际执行情况、股权结构变化情况、三会运行与经营决策情况。
三、 并购重组
1.交易背景、原因、方式、资产情况、定价公允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会计处理;
2.注销的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主营业务、财务数据、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为发行人代垫费用、代为承担成本等情形。
四、 销售与收入
1.分业务、区域披露前十大客户的名称、股权结构、控制人、注册时间、注册地、经营时间、合作历史、分布情况、获取方式、定价政策、销售内容、产品最终用途、交易金额及占比;
2.主要客户销售金额变动、新增客户的原因及合理性;
3.对经销商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方法,按照经销商的最终客户类型进一步划分经销收入的构成情况,列示经销商的经营情况、收入的真实性、退换货情况、最终销售去向、关联关系;
4.与客户约定的关于换货、退货、索赔等相关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报告期内退货、换货、索赔的具体情况,会计处理;
5.产品外销的具体流程设置和内部控制措施,相关出口销售流程的合理性;外销收入确认的原则、销售回款的结算流程;
6.营业收入增长的合理性和持续性。
五、采购与成本
1.披露各类采购类型的前五大供应商名称、股权结构、控制人、成立时间、股本演变、营业范围、经营规模、合作历史、采购内容、采购数量与金额及占比、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
2.主要供应商采购金额变动、新增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主要供应商选择过程询价过程;
3.公司主要材料价格波动情况、与市场价格的差异及原因,公司耗用主要材料、电力、天然气、煤和水与产量对应关系;
4.结合具体业务流程披露成本核算流程和方法,直接材料、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方法,产品结转方法;
5.各细分业务成本结构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与营业收入、产量变动的匹配情况。
六、毛利率
1.各业务毛利结构的情况及变动的合理性,是否和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变动相匹配;
2.结合下游市场变化趋势、公开市场销售价格变动及原材料价格变动等因素,量化分析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3.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范围、依据及合理性,对主要业务分别对比,说明毛利率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七、 期间费用
1.各项明细费用的波动情况、原因及同行业对比情况;
2.销售费用中业务招待费、办公费、运杂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与营业收入、业务量变动的匹配关系;
3.期间费用中人员成本与销售规模、人数的关系及原因。
八、研发费用
1.研发费用对应的研发项目情况,研发费用的归集范围、方法和具体内容,费用化和资本化划分的具体依据;
2.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之间的调整情况;
3.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
九、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员工人数变动的原因,与发行人业务发展匹配性;
2.分工种平均薪酬,与当地平均工资、行业平均工资水平差异;
3.职工薪酬的发放方式和发放频率、关联方代垫工资的情形;
4.劳务派遣用工的岗位分布、薪酬情况,派遣单位的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关联关系,劳务派遣用工合法合规性;
5.“五险一金”的缴纳情况、合规性、行政处罚风险;
6.员工持股是否构成股权激励,是否存在以股份补偿的方式调节员工薪酬费用的情况。
十、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必要性;
2.对关联方的销售占其采购总额的比例,关联方就相关产品对最终用户的销售占其销售总额的比例;
3.是否存在关联方为发行人分摊成本费用或利益输送的情形;
4.资金拆借的原因及用途,资金来源,对独立性的影响。
十一、 委托加工
1.前十大外协厂商的基本情况,包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注册时间、注册地、注册资本、合作历史、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2.前十大外协厂商的外协内容、加工总额及占营业成本比、外协加工费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是否对外协厂商存在技术依赖。
十二、 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占营业成本比例上升的具体原因,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形成的具体原因、款项性质,后续款项支付情况;
2.应收账款余额前十名的具体情况,各主要客户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3.信用政策及变更情况,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增加收入情况;
4.与同行业可比,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差异的具体原因、谨慎性。
十三、 存货
1.结合采购模式、经营模式、生产方式、生产周期、备货政策等因素,说明存货结构的合理性,是否与订单计划相匹配,存货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对应在手订单情况,是否存在期后退货的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2.报告期内存货各项目的发生、计价、核算和结转情况,成本费用的归集和结转是否与实际生产流转一致,与相关产能、产出、出库、销售数据是否具有匹配关系;
3.存货存放所在地、存货的管理模式,按产品品类提供存货清单,说明存货各明细项目盘点方法和程序;
4.结合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情况及产品更新换代周期,说明存货跌价准备测试情况,计提是否充分。
十四、环境保护
1.生产经营中主要排放污染物及排放量、环保设施其处理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报告期各年环保收入和相关费用支出情况;
2.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环保投入与排污量的匹配情况。
十五、原始报表
1.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报表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
2.原始财务报表是否为发行人当年实际向税务局报送的报表,核查程序及取得的证据,与当年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之间的差异及原因;
十六、财务指标
近三年比较期间财务数据或财务指标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报表项目的具体情况、原因及依据。
十七、利润分配
1.利润分配的原因: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及经营的影响;
2.是否履行了相应的纳税业务;
3.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分红款的去向及用途,是否存在变相向发行人利益输送的情形;
4.募集资金必要性。
十八、募投项目
1.结合所处行业的竞争情况、政策及变动趋势、市场容量、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2.详细披露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概算情况,项目用地的落实情况,项目所面临的风险;
3.结合公司主要产品产能及利用率、行业发展趋势、产品市场容量、竞争对手等情况,进一步的分析论证项目的市场前景。
十九、财务核查
对照证监会公告[2012]14号《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6号《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与盈利能力相关的信息披露指引》的要求,逐项说明有关财务问题及信息披露事项的解决过程和落实情况。
二十、独立性
1.公司财务部门人员与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如有,是否会影响财务工作的独立性;
2.中介机构核查财务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二十一、私募基金
核查发行人股东中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该基金是否按《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二十二、数据引用
1.核查数据、排名等的真实性,说明数据引用的来源和第三方基本情况,说明数据是否公开、是否专门为本次发行上市准备、以及发行人是否为此支付费用或提供帮助、是否为定制的或付费的报告、一般性网络文章或非公开资料、是否是保荐机构所在证券公司的研究部门出具的报告;
2.核查公司的相关荣誉、排名等的依据是否权威、客观、依据充分,是否存在广告性用语。
二十三、转板上市特别问题
1.说明本次首发申请文件与在全国股转系统公开披露文件之间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
2.说明在全国股转系统的信息披露是否合法合规,挂牌转让期间是否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监管措施等,发行人提交首发文件是否按照要求履行相关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情形,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3.补充披露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转让期间历次融资的具体情况,是否针对股东超过200人的情形履行备案程序并纳入监管;
4.标明属于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契约型基金的发行人股东情况,说明发行人股东适当性,法人或机构股东的股权结构情况(直至自然人或国资主体)。
以上证监会关注点基本涵盖了证监会审核几大方面,如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独立性关联交易、主要财务风险和法律法规的合理性等。因此企业在考虑申报IPO时,参考上述审核关键问题,可以作为评估企业IPO成功可能性的一项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