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预算司负责人、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主任宋其超在国新办2022年4月12日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财政部研究进一步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等工作,要求尽快拨付使用,加快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使用进度。
宋其超指出,要尽早履行预算调整等法定程序,尽快按程序将3月底下达的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解下达到市县。加快发行节奏。对2021年12月提前下达的额度,力争在今年5月底前发行完毕。对2022年3月底分配下达的额度,尽快启动发行并在今年9月底前全部发行完毕。尽快拨付使用。加快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对2021年发行的专项债券,原则上在今年5月底前拨付使用;对2021年12月提前下达的2022年专项债券,原则上在今年9月底前拨付使用。对于第二批专项债券额度尽可能在今年加快使用。
具体要点如下:
一、额度分配及下达
1.用于项目建设的专项债券额度已在3月30日全部下达
去年12月财政部提前下达地方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46万亿元。3月30日又向各地下达了剩余的新增专项债券限额。目前,各地正抓紧履行预算调整程序,将新下达限额尽快分解至市县。
2.下达省和省往市县额度分配的四项原则
第一,充分考虑各地区财力和债务风险水平,第一个是财力,第二个是已有债务情况。
第二,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对成熟和重点项目多的地区予以倾斜,重点支持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重大项目以及国家重大战略项目。
第三,充分体现“奖罚分明”,对违反财经纪律和资金使用进度慢的地区扣减额度,对管理好、使用快的地区予以适当奖励。
第四,严格落实专项债券负面清单管理。
3.限额要在3月底前下达市县
要求各地抓紧与省级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沟通,尽早履行预算调整等法定程序,尽快按程序将3月底下达的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解下达到市县。
二、专项债券使用范围
4.2022年专项债券扩大范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继续用于9大领域。合理扩大使用范围。2022年财政部合理扩大了专项债券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加大惠民生、解民忧等领域投资。指导地方将城市管网建设、水利等重点领域项目作为补报重点。
二是支持增后劲、上水平项目建设。主要是围绕新基建等加大支持力度,研究将具有公益性且有一定收益的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作为支持重点。
三是推动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建设。要求各地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做好农业农村领域项目储备,将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作为专项债券支持重点,支持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三、项目储备、开工及疫情影响
5.专项债项目储备充足,今年共储备了7.1万个项目,去年9月份,我们部署地方报送2022年的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今年1月份又会同发改委布置地方补报了一批专项债储备项目,合计两批储备了7.1万个项目,数量还是比较大的。
6.今年已发行专项债的项目,开工率达75%,继续加快基础设施项目开工建设。今年已发行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的项目,我们初步统计开工率已经达到75%,这个比例还是比较高的。
7.努力把疫情的影响尽量降到最低,发债工作会不会受疫情影响,虽然会有一些影响,但我们会想尽一切办法把影响降到最低。
四、专项债券发行及使用要求
8.再次强调专项债券发行进度要求
对2021年12月提前下达的额度,力争在今年5月底前发行完毕。对2022年3月底分配下达的额度,尽快启动发行并在今年9月底前全部发行完毕。
9.首次公开明确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时间要求
对2021年发行的专项债券,原则上在今年5月底前拨付使用;对2021年12月提前下达的2022年专项债券,原则上在今年9月底前拨付使用。对于第二批专项债券额度尽可能在今年加快使用。
10.允许合规垫付,决不允许出现因债券未能发行影响重大项目实施的情况
在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完成以前,预算已经安排的专项债券项目可以通过先行调度库款的办法,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债券发行以后及时归垫,决不允许出现因债券未能发行影响重大项目实施的情况。
11.专项债券资金用途可调整,明确触发条件、调整原则、工作程序
一是关于触发条件。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确无专项债券资金需求或者需求少于预期,项目竣工后专项债券资金发生结余,以及专项债券违规使用按要求需要整改等情形,允许调整专项债券用途。
二是关于调整原则。调整安排的项目必须具备发行使用条件,优先支持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重点领域重大项目,优先选择与原项目同类型同领域的项目。严禁用于置换存量债务,严禁用于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非公益性资本支出以及经常性支出等。
三是关于工作程序。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组织梳理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情况,确需调整用途的要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再安排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履行预算调整和预算调剂等程序。就是说,除了项目程序要履行之外,涉及到预算程序要调整的,也要履行预算调整、预算调剂等相关程序。
五、专项债券监管
12.7月底前实现穿透式全覆盖
预计今年7月底能够实现穿透式监测全覆盖,主要是通过信息化手段,穿透了解项目单位建设运营情况,重点掌握债务资金从国库拨付到项目单位以后的情况,及时掌握专项债券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进度、运营管理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夯实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基础。
13.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监督监管三举措
一是严格项目审核把关
二是全面推广穿透式监测
三是实施支出进度通报预警制度
14.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要实现绩效评价全覆盖
财政部还将继续落实好既有的管理措施,比如继续常态化组织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开展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核查,推动实现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全覆盖等。持续强化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促进专项债券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来源:中国新闻网、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