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壳概念(上市公司借壳VS挂牌公司借壳)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的借壳
Ø判断标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借壳是指: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上市公司向收购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即“借壳”的认定条件为:“控制权变更”与“购买资产比例”。
Ø审核标准:与IPO审核标准实质性趋同
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应当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且符合IPO首发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的借壳
Ø《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未见关于借壳的规定。
Ø截至目前,证监会与股转系统官方针对公众公司借壳尚未出台明确界定及监管意见。
Ø2015年8月6日,股转系统官方微信发布了一篇文章《新三板挂牌公司并购重组基本不涉“借壳”行为审查效率持续提升》,该文将借壳理解为“出现收购(即控制权变更)与重组(即主营业务变更)行为的交叉”,但并非具有法律效力的定义,且对于“主营业务变更”如何认定未进行说明,总体而言,挂牌公司借壳判断标准仍较为模糊。
Ø审核标准:与挂牌标准保持一致性
二、新三板“借壳”现状
根据股转系统官方微信发布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并购重组基本不涉“借壳”行为审查效率持续提升》,目前新三板“借壳”现状为:
Ø从市场运行实际情况来看,截至2015年7月31日,新三板市场共有68家公司发生收购事项,159家公司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其中绝大部分属于挂牌公司的产业整合行为,未出现收购(即控制权变更)与重组(即主营业务变更)行为的交叉,仅是单纯的公司控制权变动或资产结构调整。少数挂牌企业出现的收购与重组行为交叉的情形中,重组对手方与收购方无关联关系,或者置入资产体量很小。因此都不涉及所谓的“借壳”操作。
Ø截至目前,新三板市场仅有2家公司在控制权发生变动的同时或控制权变动后,购买置入了来自于收购方及其关联方的大额资产。对于这两家公司的收购和重组行为,全国股转公司依据企业挂牌准入标准进行了审查。【但是未明确具体公司名称】
可见,目前符合股转公司认可的借壳条件(即“出现收购(即控制权变更)与重组(即主营业务变更)行为的交叉)“借壳”行为较为少见。
三、新三板“借壳”或准“借壳”案例分析
【ST鼎讯(430173)】首家完成“借壳”的审核案例
(一)本次借壳的背景
挂牌公司盈利能力逐渐下降,近2年连续亏损(2013年度亏损-558.54万元、2014年度亏损628.29万元),已成为ST公司。
为了改善挂牌公司经营情况,提高盈利能力,吴晓翔取得公司控制权后,注入优质资产,将挂牌公司的主营业务变更为汽车销售,打造汽车现代综合服务业。
(二)本次借壳的具体方案(两步走)
1、控制权变更——吴晓翔通过协议转让方式逐步取得挂牌公司控制权
2015年1月,王丽等人将鼎讯互动34.9%股份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给吴晓翔。
2015年2月,曾飞等人将鼎讯互动15.5%股份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给吴晓翔,吴晓翔持股比例增加至50.4%,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曾飞变更为吴晓翔。
2、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置入新的资产,挂牌公司主营业务变更
挂牌公司原主营业务:手机终端单机游戏、手机终端网络游戏的研发与运营,系游戏产品的内容提供商。
重组后挂牌公司主营业务:汽车销售。
(三)本次借壳过程简介
2015年2月17日,鼎讯互动发布公告宣布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曾飞变更为吴晓翔。吴晓翔承诺将在一年内将其控制的部分企业置入。
2015年4月8日,鼎讯互动发布公告,宣布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停止转让;
2015年4月30日,鼎讯互动公告了重组报告书等法定披露文件,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振业集团、李蓬龙及肖娜霞合计持有的广东欧美城100%股权【广东欧美城即吴晓翔控制的企业】。
2015年10月27日,ST鼎讯公告了更正后的重组报告书等法定披露文件,并于2015年10月28日开市时起恢复转让。
(四)本次借壳的分析
从挂牌时间成本和操作成本来看,本次借壳的成本要远远超过正常挂牌流程。
ST鼎讯于2015年4月30日披露重组报告书,股转系统分别于2015年6月24日、2015年7月27日进行了两次反馈,并根据股转系统要求对标的公司进行了是否符合挂牌条件的核查与说明,股转系统10月底才予以放行(从披露重组材料到获得核准,历时6个月),表达了监管层的审慎态度。
【亚锦科技(830806)】
(一)本次重组的背景
1、亚锦科技经营规模较小且连续亏损,未来盈利前景不明朗。
亚锦科技主营业务为医疗卫生软件的研发、销售及售后服务。近一年来,公司处于亏损状态。
2、通过本次交易,南孚电池60%股权将注入公众公司,利用公众公司的资本运作平台,实现公众公司业务转型,提升公众公司经营业绩。
(二)本次重组的具体方案
亚锦科技发行26.4亿元的股份收购大丰电器其持有的南孚电池6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亚锦科技的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变更为26.45亿元,亚锦科技的控股股东由彭利安变更为大丰电器,亚锦科技的实际控制人由彭利安变更为吴尚志和焦树阁。
注入资产规模:亚锦科技截至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5,977,110.99元、5,165,097.26元;南孚电池截至2015年6月30日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1,487,202,018.47元、1,256,094,403.21元;本次交易南孚电池60%股权经协商成交金额为26.4亿元。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占亚锦科技资产总额的441%;净资产占亚锦科技净资产的511%。
(三)本次重组的进展
根据亚锦科技的公告,2015年9月30日公告了重组报告书等文件。目前尚未收到反馈意见,仍处于暂停转让状态。
(四)本次重组的分析
1、控制权变更
本次重组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发生了变化。
2、主营业务变更
根据重组报告书,本次交易完成后,亚锦科技最主要的经营业务将由软件行业变为电池行业,发展以电池研发生产销售为核心的商业模式。
根据股权公司的最新审核政策,本次重组构成借壳。
不同于ST鼎讯先取得挂牌公司控制权,再注入资产,南孚电池借壳亚锦科技采取的是一步到位的借壳方式,即注入资产与控制权变更同步完成。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