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9日-10月15日,发审委首发上会2家,通过2家。
序号 | 板块 | 公司名称 | 结果 | 主承销商 | 会计师 事务所 | 律师 事务所 |
1 | 北证 |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浙商 | 天健 | 天元 |
2 | 北证 |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国泰君安 | 立信 | 康达 |
(数据来源:证监会官网资料整理)
(一)相关企业概况及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概况: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研发、生产和销售精密汽车零部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雨刮系统零部件、汽车门窗系统零部件和汽车空调系统零部件,尤其是精密塑料齿轮等精密注塑件在国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公司主要为法雷奥、恩坦华、东洋机电等全球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提供各类零部件产品,是上汽通用的一级供应商。公司产品最终用于奔驰、宝马、奥迪、大众和通用等知名品牌汽车,以及特斯拉、比亚迪、理想、蔚来和小鹏等新能源汽车。
值得一提的是,捷众科技曾闯关沪市主板,2017年11月10日,公司上会被否。时隔近六年,此次公司二闯IPO顺利过会。
中介机构:IPO保荐机构为浙商证券,发行人会计师为天健,律师为天元。
募资用途:
捷众科技拟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1,750万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预计募集资金1.90亿元,用于新能源汽车精密零部件智造项目以及补充流动性资金。
选择上市的标准为: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财务数据:报告期内,捷众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1.49亿元、1.73亿元、1.95亿元和9,287.1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204.62万元、3,002.29万元、3,756.02万元和1,355.33万元。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关于实际控制人认定。请发行人结合相关政策法规及公司章程、协议安排、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决策与表决情况、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以及在发行人任职、持股比例、薪酬、分红等情况说明:(1)认定孙米娜、朱叶锋、董祖琰等人为一致行动人前后变化的原因、依据及合理性。(2)未将孙米娜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或约定,大股东间是否存在分歧与争议。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成长性与可持续性。请发行人:(1)说明发行人近十年经营业绩未大幅增长、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整体呈下降趋势的主要原因,并结合2023年半年报营业收入、扣非归母净利润、毛利率等数据变动情况分析说明是否存在业绩持续下滑风险及主要应对措施。(2)说明在现有市场格局下,发行人未来3-5年开拓国内外新客户、扩大业务范围的具体目标及预测依据、主要举措。(3)结合两次申报IPO的营收和利润变化情况及主要原因,进一步论证发行人是否具备成长性。(4)说明发行人业务所处行业的市场空间,未来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5)说明发行人产品的创新特征、创新优势及技术壁垒,报告期的研发投入及研发成果情况。(6)说明发行人业务收入变动的合理性,汽车行业周期变化和市场需求波动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是否存在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相关资料借鉴:大象IPO、北交所官网、招股说明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