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2日-5月28日,发审委首发上会10家,通过8家,暂缓审议2家。
序号 | 板块 | 公司名称 | 结果 | 主承销商 | 会计师 事务所 | 律师 事务所 |
1 | 沪主板 |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中金公司 | 大华 | 中伦 |
2 | 沪主板 |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 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东兴 | 中汇 | 广发 |
3 | 深主板 | 绍兴兴欣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国盛 | 立信 | 炜衡 |
4 | 深主板 |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 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财通 | 天健 | 锦天城 |
5 | 创业板 | 新疆蓝山屯河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暂缓 审议 | 中国银河 | 中审众环 | 德恒 |
6 | 创业板 | 日日顺供应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中金公司、招商 | 安永华明 | 嘉源 |
7 | 创业板 | 苏州亚德林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东吴 | 容诚 | 中伦 |
8 | 创业板 | 中集天达控股有限公司 | 通过 | 中金公司 | 普华永道中天 | 中伦 |
9 | 北证 | 烟台金润核电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 暂缓 审议 | 兴业 | 立信 | 锦天城 |
10 | 北证 |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 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中信 | 大华 | 瑞通天元 |
(数据来源:证监会官网资料整理)
(一)相关企业概况及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本期标题:创业板首家红筹架构IPO要来了!
1、中集天达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概况:中集天达控股有限公司是全球领先的空港与物流装备、消防与救援设备生产企业。公司致力于使城市生活更加美好,为全球城市提供高端、智能的服务装备及解决方案,让出行更顺畅、生活更安全、物流更快捷,实现了上述领域高端制造的国产替代,是中国制造的优秀代表。依托空港装备在全球机场的领先地位,公司沿城镇化和自动化两条主线积极拓展空港与物流、消防与救援业务,以资源、管理协同为核心,优化板块资源配置,建设高端制造生态圈。
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为Sharp Vision,Sharp Vision持有发行人212,057,075股,占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总股数的50.98%。中集集团合计间接持有公司58.34%的股份,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集集团无实际控制人,因此公司亦无实际控制人。
创业板首家红筹企业:
2021年9月28日,中集天达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IPO申请获得了受理。这也是是创业板注册制以来,第一家寻求上市的红筹架构企业。
公司在招股书称:本公司为一家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的规定,试点红筹企业的股权结构、公司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可适用境外注册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另外,公司选择将股票以港元为面值币种、以人民币为股票交易币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进行交易。
并在招股书中表示:发行人作为一家设立于境外开曼群岛的红筹企业,《开曼群岛公司法》并未对当地公司发行股票的面值币种有过强制性规定,本次在境内发行的股票以港元为面值未违反开曼当地的法律法规。同时,发行人作为红筹企业以港币作为本次股票发行的面值币种不存在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中介机构:IPO保荐机构为中金公司,会所为普华永道中天,律所为中伦。
募资用途: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已发行股本为415,951,154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103,987,788股,不低于占发行后已发行总股数比例的10%,不高于占发行后已发行总股数比例的20%。
此次IPO拟募集14.19亿元,用于南方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华东生产基地扩建项目、智能物流装备技术研发项目、消防救援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选择上市的标准为:选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
财务数据:2020年至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0.74亿元、67.69亿元、66.72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53亿元、1.12亿元和1.76亿元。净利润为2.82亿元、1.31亿元和1.97亿元。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 营业收入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发行人主营空港与物流装备、消防与救援设备。报告期内,发行人消防与救援设备业务收入分别为 340,698.89 万元、299,869.75 万元、317,886.13 万元,该业务的净利润分别为 10,838.25 万元、-15,980.29 万元、-18,504.84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20.35%、18.56%、16.90%。
请发行人:结合行业政策变化、收购资产整合等情况,说明消防与救援设备业务出现亏损的原因,该业务收入及毛利率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风险。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 应收账款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40.04%、35.78%、49.94%;空港与物流装备业务应收账款逾期率分别为 59.25%、46.87%、38.26%;消防与救援设备业务应收账款逾期率分别为 39.21%、52.57%、41.45%。2020 年、2022 年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显著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请发行人:(1)说明 2022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高于其他各期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增加收入的情形;(2)说明应收账款大额逾期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主要客户资信状况、账龄结构等情况,说明 2020 年、2022 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 商誉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2019 年发行人先后收购沈阳捷通和上海金盾。报告期内,沈阳捷通净利润分别为 7,213.22 万元、3,193.34 万元、4,238.32 万元,上海金盾净利润分别为 219.25 万元、-319.17 万元、301.26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未对沈阳捷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上海金盾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5,742.24 万元,占其商誉账面原值比例为 55.75%。
请发行人:说明沈阳捷通和上海金盾业绩下滑的原因,商誉减值测试是否审慎合理,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相关资料借鉴:深交所官网、IPO资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