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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IPO上会速览-IPO审核5过4!

发布时间:2024-02-19 11:47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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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5-2月7日,发审委首发上会5家,通过4家,取消审议1家。


序号

板块

公司名称

结果

主承

销商

会计师

事务所

律师

事务所

1

科创板

北京晶亦精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中信

大华

中伦

2

北交所

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开源

大华

信达

3

北交所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中信建投

立信中联

国浩

(南京)

4

北交所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天风

容诚

海润

天睿

5

创业板

深圳市科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取消

审议

华泰联合

大信

信达

(数据来源:证监会官网资料整理)


(一)相关企业概况及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北京晶亦精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概况: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主要产品为化学机械抛光(CMP)设备及其配件,并提供技术服务。

中介机构:IPO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发行人会计师为大华,律师为中伦

募资用途:晶亦精微拟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7,134.0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预计募集资金12.90亿元,分别用于高端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 、高端半导体装备工艺提升及产业化项目以及高端半导体装备研发与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选择上市的标准为: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财务数据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9984.21万元、2.20亿元、5.06亿元、3.09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976.49万元、1418.40万元、1.28亿元、9330.20万元。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公司现有产品结构、8英寸和12英寸CMP设备的技术特点、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关键指标和产品性能差异,说明公司产品的技术先进性;(2)结合下游主要客户产线建设情况,说明公司8英寸CMP设备的市场空间;(3)结合公司12英寸CMP设备技术及研发能力、下游客户验证进度、在手及意向订单情况,说明12英寸CMP设备收入预测的依据和合理性,以及公司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4)结合行业周期、下游市场需求、竞争格局、公司技术优劣势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产能消化措施的可行性,相关风险是否已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概况:公司作为全媒体数字内容智能服务提供商,以自主研发的全媒体内容管理平台及其建设实施为核心业务,融媒体、内容安全等产品及解决方案为业务延伸,主要面向教育行业,并拓展到政府、企业、健康等行业,提供软件及软件实施、平台运维等技术服务。

中介机构:IPO保荐机构为开源证券,发行人会计师为大华,律师为信达

募资用途:博达软件拟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1,099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不超过1,263.85万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预计募集资金1.32亿元,分别用于全媒体群数字内容综合管理平台升级建设项目、融媒体数字内容智能协作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内容大数据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以及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选择上市的标准为: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财务数据2020年至2023年1-6月,博达软件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02亿元、1.30亿元、1.47亿元及3,658.2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948.38万元、2,362.09万元、2,858.69万元及-1,160.60万元。


审议意见:无。

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1.关于经营业绩。请发行人:(1)结合各类项目执行平均周期、客户投入使用和运行测试时间,说明项目集中在12月交付或投入使用是否符合客户的使用习惯,报告期各期12月营业收入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技术人员、营销服务人员、销售人员及研发人员工作差异,技术人员为客户服务的工作内容、项目数量匹配度、出差频次等,说明是否存在销售人员、技术人员混同的情形,成本核算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2.关于财务内控。请发行人说明于12月31日集中进行账务处理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情形,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相关财务内控是否健全有效。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概况:公司致力于为化工企业提供基于化工工艺包技术的成套技术综合解决方案,主要产品为化工工艺包、化工设备和催化剂。公司核心业务涵盖基础研究试验、工艺路线和催化剂开发、技术许可、技术服务、化工设备设计与制造以及新材料技术开发及制备,是一家国内领先的石油化工技术提供商。

中介机构:IPO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发行人会计师为立信中联,律师为国浩(南京)。

募资用途:瑞华技术拟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预计募集资金4.17亿元,分别用于12000吨/年催化剂项目以及10万吨/年可降解塑料项目。

选择上市的标准为: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财务数据2020年至2023年1-6月,瑞华技术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67亿元、1.42亿元、3.26亿元及2.0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6,255.64万元、3,657.29万元、7,861.47万元及9,063.34万元。


审议意见:关于募投项目可行性。请发行人说明:(1)催化剂及可降解塑料技术、人才储备情况,与生产同类产品的其他竞争对手相比的优劣势,降低可降解塑料生产成本的技术方式及产业化的具体安排。(2)募投项目投产后,生产经营模式及主要产品构成变化情况,并进一步揭示相关风险。

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关于经营业绩可持续性与募投项目。请发行人:(1)结合工艺包定价、相关客户产能、降低客户成本等因素,说明物耗、能耗等指标的降低幅度及发行人的市场竞争优势,并结合在手订单、2024年业绩预测、工艺包市场占有率等情况,进一步说明工艺包业务是否具有成长性,是否存在期后业绩下滑风险。(2)说明催化剂业务在委托加工方式与自主生产方式下对成本的影响,并结合催化剂及可降解塑料相关核心技术、人才储备、在手订单、下游市场需求、销售模式特点等情况,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募投项目的合理性,产能消化的具体措施,与主要竞争对手同类产品相比的竞争优势,与现有业务是否协同,是否存在业务转型风险。


4、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概况: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向全球非煤矿山提供工程建设、运营管理、优化设计、技术研发等一体化开发服务和相关增值服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智慧矿山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

中介机构:IPO保荐机构为天风证券,发行人会计师为容诚,律师为海润天睿。

募资用途:公司拟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5,066.67万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760万股。预计募集资金2.6亿元,分别用于矿山工程施工和采矿设备购置项目、补充矿山工程建设和采矿运营管理业务运营资金项目、矿山工程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选择上市的标准为: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财务数据2020年至2023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9.24亿元、10.24亿元、11.64亿元及5.4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126.94万元、4,792.44万元、7,195.03万元及3,555.72万元。


审议意见:无。

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1.关于关联交易请发行人说明:(1)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与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向关联方销售毛利率与非关联方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控股股东及销售关联方存在其他利益安排。(2)后续降低关联交易金额及占比的有效措施。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2.关于经营业绩请发行人说明:(1)2020 年和2021年扣非归母净利润较2017年至2019年均值大幅下降的原因;两次申报报告期内净利润均呈现增长趋势,但两次申报间业绩波动明显,是否存在报告期内业绩跨期调节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2023年1-9月收入基本稳定的情况下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业绩是否持续下滑,保持业绩稳定增长的具体措施及预期效果。(2)报告期内矿山工程建设业务毛利率逐期上涨和采矿运营管理业务毛利率逐期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业务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期后毛利率是否持续处于较低水平。(3)报告期内存量项目和新增项目的收入占比,存量项目的数量、规模和可持续周期,获取新项目是否存在明显障碍,未来收入结构变动趋势及对期后经营业绩的影响。(4)报告期内境外业务收入及占比逐年提高的原因及合理性,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影响的具体措施,防范境外业务风险的具体措施。3.关于履约进度请发行人说明:(1)合同收入的确定依据及影响因素,合同中关于合同变更条款的主要内容,合同变更需要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发行人针对发生亏损的建设项目的应对措施,客户是否进行补偿。(2)报告期各期主要项目的初始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变更次数、变更原因、最终确定的合同金额、初始预计总成本、调整后预计总成本、调整原因、最终决算金额,最终决算金额与合同金额差异的主要原因,发行人对预计总成本变更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分析合同金额及预计总成本变动的合理性。


5、深圳市科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概况:公司是一家知名的芯片应用设计和分销服务商。公司主要代理产品类型包括FPGA(可编程逻辑芯片)、ASIC(应用型专用芯片)、处理器芯片、模拟芯片、存储芯片、软件及其他。 

中介机构:IPO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发行人会计师为大信,律师为信达。

募资用途:公司拟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3,505.7471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拟募集资金20.49亿元,分别用于扩充分销产品线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选择上市的标准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财务数据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2.21亿元、76.21亿元、80.74亿元和35.07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59亿元、3.13亿元、3.08亿元和1.2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59亿元、3.13亿元、3.09亿元及1.21亿元。


鉴于深圳市科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上市委审议会议公告发布后,因相关审核事项需要核查,按照有关程序,本次上市委审议会议取消审议深圳市科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申请。 

相关资料借鉴:沪深北交所官网、招股说明书IPO资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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