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5日-12月29日,发审委首发上会4家,通过4家。
序号 | 板块 | 公司名称 | 结果 | 主承 销商 | 会计师 事务所 | 律师 事务所 |
1 | 科创板 |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华泰 联合 | 容诚 | 信达 |
2 | 创业板 |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国信 | 中汇 | 竞天 公诚 |
3 | 北交所 | 无锡鼎邦换热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东吴 | 中兴华 | 新苏 |
4 | 北交所 | 衡阳市金则利特种合金 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财信 | 天职国际 | 启元 |
(数据来源:证监会官网资料整理)
(一)相关企业概况及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概况:公司是一家领先的高效光伏电池片核心工艺设备及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营业务为光伏电池片制造所需高性能热制程、镀膜及配套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可为客户提供半导体分立器件设备和配套产品及服务。公司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并荣获第二十三届及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荣誉。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364,793,570股,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40,532,61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
中介机构:IPO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发行人会计师为容诚,律师为信达。
募资用途:拉普拉斯拟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40,532,619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预计募集资金18亿元,用于光伏高端装备研发生产总部基地项目、半导体及光伏高端设备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选择上市的标准为: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财务数据: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072.33万元、1.04亿元、12.66亿元、10.86亿元;净利润为-4,599.63万元、-5,711.25万元、1.19亿元及1.25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595.84万元、-5711.25万元、1.18亿元、1.21亿元。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PERC、TOPCon、XBC三种技术路线在提高电池转换效率、降低综合成本等方面的优劣势,光伏高端装备制造业市场竞争格局,公司在产业技术迭代过程中取得的关键技术成果及应用情况,说明公司核心技术的先进性和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公司生产特点和现有固定资产规模,以及募投项目投资概算的具体内容,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投建大额固定资产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概况:公司主要从事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战略方向的数码喷印墨水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所处行业为新材料行业,公司生产的数码喷印墨水作为数码喷印技术中的关键耗材,与数码喷头、系统板卡等核心部件以及其他配件产品配套于数码喷印设备,主要应用于纺织领域。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44,199.00万股,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发行不低于14,73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中介机构:IPO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发行人会计师为中汇,律师为竞天公诚。
募资用途:
公司拟募资5.02亿元,计划用于“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水溶性数码印花墨水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水溶性数码印花墨水建设项目分为“年产12,000吨水溶性数码印花墨水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总部大楼建设项目”两个子项。
选择上市的标准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财务数据:
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57亿元、2.72亿元、3.13亿元、1.80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144.71万元、6,020.74万元、7,210.02万元、4,532.92万元。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业绩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发行人主要从事数码喷印墨水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主要产品销售单价均呈下降趋势。同时,发行人上下游企业如宏华数科、汉弘集团、色如丹等布局数码喷印墨水领域。
请发行人:(1)结合数码喷印设备商与发行人的竞争合作关系,说明发行人面临的行业竞争环境变化,发行人与主要数码喷印设备商合作模式变化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主要客户流失、产品被替代的风险;(2)说明业绩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未来业绩是否存在大幅变动风险。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概况:公司专注于换热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为客户提供稳定、节能的专业化换热解决方案。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无锡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公司产品包括换热器、空冷器两大系列,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领域,作为原油制备成品油环节、烯烃、芳烃等基础化工原料制备环节的过程设备,将介质加热或冷却到下一道工序设定的温度,起到热量交换、余热回收和安全保障作用。换热设备能够提高能源利用率,有效助力下游行业节能降碳,实现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6,518万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占本次发行后股本总数的27.72%。本次发行后公众股东(包含发行前的公众股)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发行后股本总数的25.00%。
中介机构:IPO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发行人会计师为中兴华,律师为新苏。
募资用途:
根据招股说明书显示,无锡鼎邦此次IPO拟募集资金2.05亿元,主要用于年产6.5万吨换热器、空冷器、10万套智能仓储物流设备项目(一期)(以下简称募投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为2.52亿元。
选择上市的标准为:
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
财务数据:
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88亿元、3.10亿元、3.67亿元、2.03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539.10万元、1,988.50万元、4,041.06万元、2,052.46万元。
审议意见: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王仁良、王仁祖及俞明杰股权交易中,股权交易的定价原则,确认股份支付的原因及依据。(2)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化趋势不一致的原因。(3)无锡换热的实际控制人是否为王仁良,无锡换热在财产、人员、经营方面是否与发行人混同,是否存在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情况,发行人是否实际使用无锡换热土地及场地。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关于业绩波动的合理性。请发行人:(1)补充说明报告期内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蓝科高新、兰石重装、科新机电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期后毛利率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2)结合报告期各期钢材采耗数量,列明报告期各期单位钢材耗用量,说明主要产品产量与钢材耗用量之间的匹配性;结合自身行业地位、技术先进性、产品竞争优势等补充说明在2021年钢材价格大幅上涨背景下,发行人毛利率不降反升,价格传导机制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原因和合理性。
2.关于收入确认准确性。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包含性能考核验收条款的销售合同,以现场验收完成时点作为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行业惯例。(2)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调整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调节2020年和2021年净利润的情况。
3.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是否清晰。请发行人说明:(1)王仁祖2021年以1元/股转让通过无锡换热间接持有发行人16.32%股权的合理性,王仁祖处置所持发行人股权是否经配偶同意,是否履行公证程序,股权交易是否存在潜在财产纠纷或其他争议。(2)对俞明杰的股权激励是否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3)无锡换热相关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账户及业务管理、税务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章及财务用印的保管等,上述业务管理人员是否涉及发行人员工。(4)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关联方无锡换热相关负债对手方名称、负债金额、负债期限等情况,是否存在对外开票的情形;无锡换热自2011年起停止生产经营后净资产由2017年1209.08万元变为2022年-438.75万元的原因,无锡换热的土地、房产等资产目前的使用情况,是否由发行人使用或占用;无锡换热是否存在其他代替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
4、衡阳市金则利特种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概况: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耐蚀软磁合金、耐热钢、高温合金等特种合金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是我国耐蚀软磁合金的重要生产企业,生产规模和产品质量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制冷用电磁阀的静铁芯材料领域实现了主要牌号产品进口替代,同时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效能,持续打造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2,459.70万股,若本次公开发行新股820万股(含本数,未考虑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中介机构:IPO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发行人会计师为天职国际,律师为启元。
募资用途:
金则利拟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820万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超过943万股(含本数,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预计募集资金1.42亿元,用于年产8,000吨特种合金项目。
选择上市的标准为:
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财务数据:
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69亿元、2.33亿元、2.74亿元、1.13亿元;净利润为2,063.69万元、2,997.72万元、3,388.77元、988.54万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102.21万元、3,045.75万元、3,415.01万元、1,012.03万元。
审议意见:无。
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关于经营业绩。请发行人:(1)详细说明在手订单的具体构成,及在手订单同比大幅增长的合理性,客户下单时间周期发生变化的具体原因。(2)补充说明主要客户三花智控采购发行人新能源汽车领域相关产品的测试进度、首样验证相关工作具体进展、能否如期完成,相关产品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3)结合“指定供应商”、“合格供应商”的具体含义及区别,详细说明客户向发行人采购耐蚀软磁合金的方式,该产品向怀集登月的月供应量稳定增长的测算依据,相关产品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4)说明奥氏体不锈钢中SUS303、SUS304HC产品和JL-38耐蚀软磁合金等产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5)说明2023年下半年高速工具钢销售收入大幅增加的原因,取得湖南力方、杭州鄂达大额订单的合理性及与其合作是否稳定可持续。(6)结合下游行业变化情况、发行人期后业绩变化趋势、与主要客户合作稳定性等,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应对业绩下滑的措施是否有效,导致2023年业绩下滑的不利因素是否明显改善或消除,是否对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相关资料借鉴:上、深、北交所官网、招股说明书等